网站投稿邮箱: boznews@163.com
新闻热线: 09092317062
广告热线: 09092311925
联系电话(举报受理): 0909-2317062
关闭供热阀门便可不交暖气费?
精河县人民法院判决给出答案本报精河讯 (通讯员古尼根·居马克) “关闭供热阀门,没享受供暖服务,凭什么还要交暖气费?” 面对供热公司的催缴,精河县阿某气愤地说。对此,精河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供热政策实际规定,给出明确答案。
2019年9月,阿某在精河县购买了一套房,因常年在外工作,尚未装修,也未入住,阿某便关闭了屋内供热阀门。期间,供热公司多次向阿某催缴取暖费,阿某以关闭供热阀门、没有享受供暖为由,拒绝缴纳取暖费。2024年4月7日,该供热公司将阿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海丽齐布·阿扎特与阿某交流时得知,阿某向居住在其他城市的亲友了解,未入住的房屋可以不缴纳或者少缴纳取暖费,阿某便以为自己关闭了供热阀门就可以停暖,不交取暖费。该供热公司表示,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管理的房屋才可以申请暖气报停,而阿某居住的小区供热系统属于统一集中供暖,不能对用户单独停止供暖。因此,阿某关闭供热阀门的行为与停止供暖并无因果关系。5月12日,精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阿某支付拖欠的取暖费1.3万余元。
承办法官海丽齐布·阿扎特提示,房屋是否实际居住并非缴纳取暖费的唯一因素,房屋是否具备独立供暖设备和条件也是重要考量因素。群众如有无人居住的房屋想要停暖,务必要向供热公司咨询清楚自家房屋的供暖形式及停暖政策,避免因取暖费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