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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再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本报博乐讯 (记者彭健 通讯员周裴) 23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在北京召开,新疆19地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博乐市榜上有名。
据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每4年评选一次,是国家对地方双拥工作成效的最高褒奖。博乐市已多次获此殊荣,充分表明该市双拥工作的深厚基础和突出成效。
近年来,博乐市将军民共建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核心,推动双拥共建、民族团结、文明城市创建同频共振。并视双拥工作为政治任务,创新军地共建机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实际问题,通过强化政策保障、宣传引导和服务优化,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凝聚起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社会共识,为城市发展注入文明力量。
近年来,博乐市健全双拥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双拥实践活动,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对照双拥考评标准,精心策划制作汇报专题片,高标准打造特色示范点位,以多元形式立体展现双拥工作创新成果与地域特色,推动双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多年来,博乐市已先后6次被自治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县)“,2007年至2020年连续4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博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古丽拜克热木·阿布力米提说:“此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是博乐市双拥工作的新起点。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不断丰富双拥工作内涵,创新双拥工作形式,让‘双拥之花’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得更加绚烂,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