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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北坡城市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行报道)经过持续攻坚,截至12月14日,自治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天山北坡城市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重污染天气(扣沙尘)同比降低。
在优良天数方面, “乌—昌—石”区域6市2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9%,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奎—独—乌”区域4市、伊犁河谷区域优良天数比例均略有下降。重污染天气(扣沙尘)方面,“奎—独—乌”区域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乌—昌—石”区域、伊犁河谷区域重污染天气同比持平。根据2024年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进行测算,今年天山北坡城市群优良天数比例达90.1%,重污染天数比例达1.5%,PM2.5平均浓度28.2微克/立方米,可完成自治区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以来,按照《2025—2026年天山北坡城市群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各地持续落实区域提级管控、错峰生产、自备电厂下网电、监督帮扶等措施,实现了重点区域PM2.5浓度削峰降频,有效减少了区域污染天数。
11月1日至12月14日,天山北坡城市群PM2.5平均浓度(扣沙尘)2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乌—昌—石”区域PM2.5平均浓度(扣沙尘)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4%;“奎—独—乌”区域PM2.5平均浓度(扣沙尘)2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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