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州】精河民警就地化解丰收“烦心事”
□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李亚楠
7月20日清晨,精河县托里镇的枸杞地里一片繁忙。4.2万亩枸杞进入集中采摘期,红艳艳的鲜果挂满枝头。精河县公安局托里镇派出所副所长高乃背着警务包,来到枸杞丛中帮助种植户采摘枸杞。
为保证一粒粒“红宝石”切实变成农民的致富果,精河县公安局将警务前移至田间地头和加工车间,通过“田间警务”与“驻企警务”双轮驱动,护航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叔,你看这枸杞挂满枝头,今年又是个丰收年。”高乃一边帮种植户陈华敬采摘枸杞,一边聊家常。
“小高,你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咨询你今年的买卖合同该咋签。”陈华敬问,高乃从警务包里拿出合同模板,陈华敬看后说:“这个合同实用。”
连日来,民辅警走进田间地头,与杞农们一同抢收枸杞。手指翻飞间,颗颗饱满的枸杞果落入篮中。采收间隙,民辅警当起“法律顾问”,现场发放标准化购销及劳务合同模板,为杞农讲解交易流程、结算规范及法律风险。
“一定要规范签合同,避免后期产生纠纷。”高乃对杞农叮嘱道。
种植户杨香港感慨地说:“以前每到采摘季,最怕合同条款看不懂,被人钻了空子,一年白忙活。现在不一样了,民警在田间地头,有啥不懂的当场就问,心里踏实得很。”
枸杞采摘季也是矛盾纠纷易发期。托里镇派出所依托“红枸杞调解室”,聚焦用工、薪资结算、土地地界、购销交易等矛盾点,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7月初,种植户张先生与雇工李某的母亲因工资结算产生纠纷。当时因采摘工人人数较多,张先生在核算账单时误将李先生母亲的工钱转给了他人,导致其未能按时收到报酬。7月9日,民警将双方请到“红枸杞调解室”,引导双方梳理账目、核对转账明细。经核实确认转账错误后,张先生现场将工钱如数转给李母,双方握手言和。
同一天,报警人李某向民警反映:自己在托里镇永集湖村张某的枸杞地里劳作3天,因家中有事需要用钱,便找到张某结算工钱,张某以种种理由推诿,始终不愿支付461元工钱。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对张某进行劝解。最终,张某当场结清李某某的工钱。
田间地头的矛盾要化解,生产车间的安全同样不能忽视。6月24日,托里镇派出所民警在克孜勒加尔村合作社检查时发现,天气炎热,合作社部分线路裸露容易发生自燃,民警现场向负责人王某指出隐患。
7月11日,托里镇派出所“红枸杞驻企警务室”民辅警走进克孜勒加尔村鲜果加工厂,检查消防设施,叮嘱企业负责人:“烘干车间温度高、粉尘大,除尘设备一定要定期清理,马虎不得!”眼下正值枸杞加工旺季,驻企民辅警定期到企业“打卡报到”,既当普法宣传员,又做安全守护者。
“凡是涉及转账汇款,一定要当面或电话核实清楚,千万不能让辛苦钱落入骗子的口袋!”在加工车间,针对收购季资金往来频繁的特点,驻企民警利用休息间隙,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开展反诈宣传,重点揭露冒充收购商骗取定金、虚假订单诈骗等常见手法。
采收枸杞以来,“红枸杞驻企警务室”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覆盖群众1200余人次,答疑解惑60余次。
托里镇克孜勒加尔村党支部书记赵忠感慨:“驻企民警经常来厂区,有关法律的问题我们随时咨询,再不怕纠纷了!”
托里镇派出所所长李勇说:“‘红枸杞调解室’就是要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在田间地头,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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