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速执行机制促其主动履行
阿拉山口讯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张蕾 通讯员达·达尔汗) 近日,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长期未履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辖区企业追回拖欠款项。
2017年,肖某因业务往来拖欠某企业货款16万余元,长期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某企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阶段,肖某对拖欠16万余元仓储货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对某企业诉请的违约金金额有异议,请求法院予以酌情降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肖某分期清偿全部款项。但协议履行中,肖某在最后一期6万余元案款到期后拒不履约,严重违背调解约定。无奈之下,某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启动涉企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向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干警多次与肖某沟通对接,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信用惩戒措施及失信负面影响。
在法律震慑与执行压力下,肖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剩余全部案款。目前,6万余元执行案款已全部发放至申请执行企业账户。
据悉,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刚性强力执行并重,精准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持续提升执行质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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