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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人民法院帮调解
本报博乐讯 (通讯员李阳) “教练频繁换、效果不达标,预交的培训费还退不了,多亏法院调解帮我讨回了公道!”10日,一起持续多月的健身服务合同纠纷在博乐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落幕。
2024年4月,何某在博乐市某健身房办理减脂训练服务,先后缴纳两笔训练费共计16825元。然而,健身房后续频繁更换私人教练,导致训练计划被迫中断,健身效果未达到承诺标准。何某多次提出解除协议、退还培训费,均遭拒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寻求司法救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关键点。通过与双方沟通了解,健身房并非拒绝退费,而是希望扣除部分运营成本,双方核心分歧在于退费比例。找准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健身房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服务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明确其未按约定提供合格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何某诉求,结合健身房实际情况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共识,解除健身服务协议,健身房一次性退还何某80%的训练费6528元。款项当场履行完毕,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得以高效化解,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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