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投稿邮箱: boznews@163.com
新闻热线: 09092317062
广告热线: 09092311925
联系电话(举报受理): 0909-2317062
【依法治州】危险!恶意别车 精河交警依法处罚
本报精河讯 (记者齐丽格尔 通讯员马翠) 近日,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出租车在精河县伊犁路路段行驶时,存在变道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附上行车记录仪视频。
接到举报后,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对被举报车辆进行调查、核实。
在对举报视频进行核实以后,民警根据线索快速锁定了驾驶人米某,并传唤其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调查过程中,民警当面向其出示网友举报视频及民警调查核实数据,在证据面前,米某对自己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了解情况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实施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新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法对违法驾驶人米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米某保证今后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警方提醒,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斗气车”“路怒驾驶”等不文明的驾驶行为非常危险,一旦发生事故,对自己、他人和家庭将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礼让。如驾驶员在驾车途中,遇到恶意别车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建议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的证据,可到所在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