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公积金惠民政策再发力
本报博乐讯 (记者曼热帕·阿迪力江) 11月9日起,我州住房公积金五项惠民新政将正式落地。
据悉,新政策涵盖优化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人家庭贷款额度不再受账户余额倍数限制、调整灵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和调整提取保留账户余额标准五个方面。其中,除调整灵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按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外,其余四项政策均于11月9日施行。
此次新政策明确,优化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无未结清贷款的缴存人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年内或10年以上,提取本人、配偶及共有产权人的公积金用于疆内房屋装修,同套最高提取30万元;调整物业费提取,夫妻双方每年可分别就一套住房申请,5年内实际支出可补提,每套每年上限4000元。
在贷款方面,取消家庭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的倍数限制,让更多职工“贷得到、贷得足”。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由10%-24%调整为5%-24%,降低新市民、青年人参缴门槛。同时,简化提取保留余额标准,住房消费提取后账户只需留存不低于10元,不再留存一个月缴存额。
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戴海燕说:“目前,我州个贷率低于66%,资金运行平稳,有充足空间优化政策。我们将继续聚焦群众住房需求,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助力缴存职工实现安居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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