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湖时评】法条入人心 榜样见初心
□ 张新燕
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里,博州大地上的一个个名字被反复提起:艾沙江·尼扎木丁的“一元钱计划”、青秀鹏带领群众致富的坚守、安永霞为乡亲解除病痛的仁心、欧托哈在边境线上守护家园的英姿、阿丽亚用母爱温暖各族孩子的胸怀、吴文秀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的担当……这些名字背后,是一个个平凡而动人的故事,也是博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最鲜活的注脚。
今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这部法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在全国同步开展,博州与全疆、全国一道,以一系列主题活动奏响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嘹亮乐章。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宣传周的意义正在于让这部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各族群众心中。博州连续两届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四个县市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覆盖,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1个、模范个人16名。这份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法治精神与民族团结实践的深度融合。从机关单位到乡镇社区,法治思维已深深嵌入博州民族团结工作的肌理之中。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没有终点。当法律的种子播撒进心田,当一个个平凡而动人的故事在博州大地不断涌现,民族团结就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融入日常的守望相助和血脉相连。
青色草原,是博州的底色;民族团结,是博州的灵魂。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春风吹拂天山南北,博州正以更加自信的姿态,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青色草原上常开长盛。这花,开在艾沙江的“一元钱”里,开在安永霞的乡村诊室里,开在欧托哈的边境线上,开在每一个博州人的心田里。而这,正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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