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湖时评】一张运单,何以撬动平权?
——从新疆首单eNCD质押融资业务说起□ 孟丽烨
9月11日,一辆载着哈萨克斯坦葵饼的货车驶入阿拉山口口岸时,对应的融资款7天前已到账。货还在路上,钱先到账,这样一笔在途融资,对内陆外贸企业而言,意味着资金不再被压在货款上。
长期以来,海运有提单,提单既是货证、也是货权凭证,可以质押融资;而公路、铁路的陆路运单只是一张货物收据,无法在陆路运输途中,在商品价格变动或者发生诸如战争等突发情况下,像在海运时那样灵活地转卖货物给新的买家,也无法如海运提单一样作为融资担保品。这既是内陆外贸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内陆口岸贸易参与国际贸易发展的竞争力。
新疆首单eNCD(数字可转让货物单证)质押融资业务在阿拉山口落地,改变了这一状况。依托《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试点,陆运运输单证被赋予物权属性,陆路运单与海运提单就此平权。货物启运当天,承运企业出具eNCD,银行据此办理跨境质押融资,货物尚在路上,贷款已经发放。
这单业务的意义,不止于一家企业、一个口岸。它让内陆地区的货物运输单证,第一次有可能像海运提单一样用于融资,为依托陆路通道做贸易的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放在更大的坐标里看,它是我国在联合国贸法会首次提出立法提议、深度参与制定的国际经贸规则之后的一次具体实践,以真实的实践印证了立法必要性的有力例证,彰显了大国担当;落到实体企业身上,它又切实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体现着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义。
阿拉山口口岸是集铁路、公路、管道于一体的国家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口岸,是中欧班列的主要通道之一,也是国家能源资源和大宗商品的重要集散地。新疆首单eNCD试点实践在此完成,为中国陆路边境口岸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这也印证,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好、让内陆口岸服务功能强起来,正是沿边地区开放的题中之义。
当前,我国正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一张运单的平权,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是内陆口岸提升服务功能的一大步。希望能有更多企业、更多口岸走通这条路,推动内陆和沿边地区从开放末梢走向开放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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