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投稿邮箱: boznews@163.com
新闻热线: 09092317062
广告热线: 09092311925
联系电话(举报受理): 0909-2317062
以法固团结 聚力向新程
我州各族干部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本报综合报道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博州各族干部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这部法律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激发了边疆儿女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热情与干劲。
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服务中心主任马晓强说:“我将自觉做法律的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助力推动博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科医生木尼热·吐尔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为国家意志。我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诊疗全过程,与患者耐心沟通,让患者在就医中感受到公平、温暖与尊重。”
博乐市青达拉街道红星路社区统战民宗干事张凯歌对这部法律中关于基层治理的条款感触颇深。她说:“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社区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日常的每一件小事、每一次服务中。我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民族团结生命线。”
身处边境口岸一线的阿拉山口市工青妇工作部干部古丽米热·买买提同样倍感振奋。她说:“我将立足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与服务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紧密结合,深入企业、校园、社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民族团结故事。用心用情服务各族群众,为口岸高质量发展与长治久安,凝聚同心同向的强大力量。”
作为长期扎根基层的统战干部,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统战民宗办主任李峰涛难掩激动之情。“这部法律既是守护民族团结的盾牌,也是我们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他说,今后,我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法律精神,把法治力量融入日常工作,深入基层一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博格达尔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别力克·巴合提江特别关注这部法律中关于基层组织的具体规定。他说:“这部法律明确了基层政府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对社区、村委会的指导责任,以及在居民公约中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我们提供了清晰指引和有力保障。今后,我们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治理全过程,与各族居民共同建设团结和谐的美好家园。”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博州各族儿女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携手迈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征程。
(参与记者王腊梅、库来西、孜丽亚尔·居来提、齐丽格尔、陈亿文、赛永杰)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