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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专项检查烟花爆竹市场
本报博乐讯 (记者孜丽亚尔·居来提、王腊梅 通讯员阿依丁、郭小兰、曹千一、朱秀丽)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有序,杜绝安全隐患,我州各县市纷纷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守护各族群众平安过节。
2月10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节前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深入经营一线,严查产品质量、进货渠道、合规销售等关键环节,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稳定。
检查中,执法人员前往博乐市岁元烟花爆竹销售店等烟花爆竹专营店,仔细查看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外包装标识等内容,重点核查进货来源是否正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及违禁品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经营业主规范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今年销量整体不错,价格比往年下降不少。我们店里烟花爆竹品类近百种,大家选择范围更广。”经营户赵冬云说。
前来选购烟花的居民陆倩文告诉记者:“提前来给孩子买点鞭炮、烟花。价格合理、种类也丰富,孩子特别高兴。”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办执法人员娄茹心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实现全覆盖检查,进一步筑牢节前安全防线。
2月9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严举措、实作风拧紧节日“安全阀”,为群众欢度新春佳节筑牢安全屏障。
在储存条件排查方面,民警重点检查储存场所是否独立规范,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排查超量储存、店外堆放、混存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详细核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规范摆放烟花爆竹,确保储存环境通风、干燥、远离火源,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月4日,精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宁成东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销售进入高峰期,火灾风险也随之增加。在检查中重点查看各销售点的消防设施配置、用电安全和储存环境,现场指导商户规范操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月5日,温泉县公安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先后检查辖区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专项检查中,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在检查现场,民警和消防员通过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商户和市民讲解烟花爆竹购买、储存、燃放注意事项,提醒未成年人须在成年人陪同下燃放,远离建筑物、火源、易燃易爆区域。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的经营门店,仔细查验产品合格证及燃放说明;燃放时务必选择室外空旷场地,远离人群、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照警示标语安全文明燃放,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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