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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州】博州公安“民法典宣传月”多场景普法入人心
□ 记者 齐丽格尔 实习生 贾雅倩 通讯员 张丽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连日来,博州公安机关深入校园、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群众“典”亮法治之光。
校园普法
14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民警前往阿拉山口市中学开展普法课堂,民警紧扣热门话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隐私权、名誉权条款巧妙转化为互动问答,并深入解析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涉毒犯罪等真实案例,让学生清晰认识到违法行为背后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知识竞答”环节,气氛更是火热,学生举起手臂,争着抢答。
同日,温泉县公安局开展“只因有你,‘典’亮校园”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法治副校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这一角度切入,用“校园欺凌如何界定”“网络打赏能否追回”等热门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法律与生活之间的联系。
社区讲法
15日,博乐市青达拉街道书香社区普法讲堂内座无虚席。民警聚焦老年人关切的养老、继承等热点问题,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逐一答疑,让居民“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当群众询问:“楼上漏水‘民法典’管不管?”民警当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告知,可先联系物业协调,若问题未解决则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同日,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各小区,以“板凳课堂”“院落普法”等接地气的形式,为群众讲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法律条文。
景区普法
18日,在风景如画的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三台草原景点。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民警化身“法治使者”,穿梭在人群中,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内容,并针对游客关心的旅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消费者权益维权等法律问题,逐一给出专业且实用的建议,让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也能收获满满的法律知识。
“‘民法典’可是个宝,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婚姻问题、日常矛盾,都能从中找到法律依据……”温泉县公安局民警走进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围绕见义勇为免责、旅游合同纠纷、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让游客和群众认识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性。
企业送法
“合同条款务必规范严谨,员工权益必须保障到位,‘民法典’是企业稳健发展的‘护身符’。”21日,在温泉县公安局辖区企业,民警结合一个个鲜活典型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企业职工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侵权责任认定等条款,让法律条文变得清晰易懂。
与此同时,精河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充分发挥法治副厂长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动介入、积极作为,通过坦诚沟通、友好协商、专业调解等多种方式,耐心细致地指导化解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各类矛盾,助力企业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据统计,宣传月期间,博州公安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120 余场次,覆盖群众超 5 万人次。
“我们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活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成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宝’,为法治博州建设筑牢坚实根基。”博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刘建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