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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以旧换新五大领域
一、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对象: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在我州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二、汽车置换更新
补贴范围: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 日前,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持有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在新疆辖区购买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在银联云闪付平台提交申请。
补贴标准:(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二)新购车辆为燃油汽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 (含)以上的,补贴13000元。
三、家电以旧换新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其中,产品购买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消费券使用时间为 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一)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
1.实施范围: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 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 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
(二)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
1.实施范围: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平板电脑 电子类产品、智能手机。
2.补贴标准:继续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家电促 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新商发〔2024〕29号)中 确定的对应补贴标准。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补贴时间、对象及标准: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新疆行政区域内(不含兵团,下同)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电动自行车给予一次性500元的补贴;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600元的补贴。
五、家装厨卫“焕新”
活动时间: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发放时间: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
补贴范围:(一)对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进行先审后补。(二)对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消费贷款按一定标准给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