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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品牌保护
本报精河讯 (记者齐丽格尔 实习记者张梦茜 通讯员李巧燕) “我院通过检察履职对‘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开展全产业链的法律监督,助力地理标志知识产权领域保护,得到了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调研组的肯定。”21日,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昆旺说。
今年以来,精河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精河枸杞’品牌保护”公益诉讼品牌,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实现“精河枸杞”品牌保护从田间地头到舌尖的全程法律监督。
据了解,“精河枸杞”2002年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2年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先后被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互保农产品,列入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名录,入选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2021年“精河枸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正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筹建。
“精河枸杞”品牌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侵权打击、公益保护、矛盾化解、规范执法等办案模式,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精河枸杞”品牌保护的意见》,建立精河县“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精河枸杞’品牌保护”联系点,选聘义务观察员参与品牌保护,积极办理涉及枸杞保护的相关公益诉讼案件,从精河枸杞种植中农业面源污染、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枸杞制品生产销售质量检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商标和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等方面为精河枸杞产业提供全链条的法治保障。
“今后,我们将坚持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精河枸杞’ 品牌保护,依法维护‘中国枸杞之乡’美誉,强化源头治理,展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作为。”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周红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