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投稿邮箱: boznews@163.com
新闻热线: 09092317062
广告热线: 09092311925
联系电话(举报受理): 0909-2317062
天山深读丨拓宽新疆企业资本市场培育渠道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永飞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企业发展的加速器。为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促进新疆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之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重新制定而来,完善了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培育路径,进一步提高了培育的针对性。
提升综合支持力度
为有效推动企业通过上市或挂牌进行融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自治区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202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也围绕发行、上市、并购重组、退市推出多项配套规则和改革举措。
“原《办法》已难以契合新形势下我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要求,亟须在入库财务指标、优化分层培育等方面进行完善。”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金融协调二处处长李源说。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依照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对《办法》进行了重新制定。
“重新制定并出台新的《办法》有助于更全面覆盖各类资本市场培育对象,提升在库企业质量。同时凸显资源库在并购重组中的标的储备作用,满足企业上市、挂牌、并购等多样化发展需求,加大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综合支持力度。”李源说。
聚焦培育重点企业
就上市培育来说,《办法》的主要变化是确立了分层培育思路。
《办法》提出,根据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行业属性等将入库企业分为核心层和成长层两类,实行分层培育、动态调整,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培育需求。
申请进入核心层的企业,需满足近三年有明确上市计划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25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普通股后,融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含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部分),且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3亿元。
申请进入成长层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者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24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对契合党中央赋予新疆“五大战略定位”的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企业技术创新潜力、产品特色属性、市场竞争基础等核心维度开展综合研判,坚持优中选适、精准识别,推动更多具备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纳入库内。
从操作层面看,现有在库企业近3年—5年可能挂牌、上市数量30家(即核心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130家(即成长层企业),不符合入库条件企业40家左右,现有资源库已具备分级管理基础。
构建联动扶持格局
资源库是加强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核心作用是引导支持企业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发展状况、发展规划和融资并购需求,实现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并购重组,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搭建桥梁。
围绕这一定位,《办法》明确资源库的管理职责分工,构建“自治区统筹、地州市落实、平台支撑”的工作格局。最为关键的是,《办法》明确了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服务措施和政策支持,构建“培育+服务+扶持”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对接资本市场。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宣介展示等活动,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
李源表示,入库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州市相关部门或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报告并请求协调解决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根据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变化,不断完善落实企业支持措施和扶持政策,各地州市相关部门将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出台支持本地入库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形成“自治区+地州市”联动的扶持格局,提升政策吸引力和实效性。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30号